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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

DOCX   6页   下载0   2024-09-26   浏览85   收藏0   点赞0   评分-   4305字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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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防止发生缺氧、
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订
本规定。
2 定义
凡在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下水道、
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为进入
受限空间作业
3 适用范围
门在区域入受限空在非区域
入污水井、电缆沟等可能引起窒息中毒的作业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相关方及其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也必须遵守本制度。
4 职责
4.1 本规定由安全主任负责制定、修订、更新和评审。
4.2 各部门进行与本制度有关的作业时按本制度执行。
5 制度内容
5.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分级管理。分为二级:
5.1.1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员需要进入受限空间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
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级进
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
5.2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5.2.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
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5.3.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向受限空间所属车间
(单位)提出申请。
5.3.2 作产介的危因素限空
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1
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
5.3.3 根据分析报告,确定作业许可证级别。结合危害识别评估结果
由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运输部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并实施安全
措施,报安全主任确认审批签发。
5.3.4 将分析报告单附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技术人员
留存联上。
5.3.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作业负责人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确
认后,在安全技术人员留存联上签名确认并及时清理现场。
5.4 许可证管理
5.4.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
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进
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不够时
应另加附页
5.4.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和附页、危害识别
报告、分析报告单由安全主任留存备查,保存期一年;第二联、第三
联分别由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执行人、现场安全负责人随身携带,保存
至作业完成;第四联由作业点所在部门保存。
5.4.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
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可证”上的相符。
5.4.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
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间隔 4 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当作业中断 4 小时以上
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
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4.5 一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作业,不得多处施
工。
5.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权限
5.5.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所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审
核、安全主任审批。
5.6 安全措施
5.6.1 安全部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
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
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5.6.2 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
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
知应急预案的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
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受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
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5.6.3 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
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5.6.4 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
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
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5.6.5 对所要进入受限空间必须进行工艺处理。
5.6.5.1 对所进入受限空间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易燃、易爆物料的
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
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
5.6.5.2 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安全条件以下(温
度低于 50℃,压力为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
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空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存物料
时,方可进行。
5.6.6 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用符合其
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堵上,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
牌标示。加盲板应按停工方案、盲板图(表)严格执行,并做好明显
标志,指定专人统一编号管理,防止漏堵漏抽。
5.6.6.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须进行取样分析。取样分析应符合安
全技术要求并具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上、中、
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
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为合
格;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2%为合格;氧含量
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设备内温
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 4 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
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5.6.7 受定数的应救护火器
材。
5.6.8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用火、临时用电有关安全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
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5.6.9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
(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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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进入 受限空间 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 定义 凡在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为进入 受限空间 作业。 3 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在生产区域进入 受限空间 作业或者在非生产区域进入污水井、电缆沟等可能引起窒息、中毒的作业,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相关方及其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入 受限空间 作业也必须遵守本制度。 4 职责 4.1 本规定由安全主任负责制定、修订、更新和评审。 4.2 各部门进行与本制度有关的作业时按本制度执行。 5 制度内容 5.1 进入 受限空间 作业实行分级管理。分为二级: 5.1.1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员需要进入受限空间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 5.2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5.2.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5.3.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向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单位)提出申请。 5.3.2 作业许可证办理人应根据生产介质的危害因素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1小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 5.3.3 根据分析报告,确定作业许可证级别。结合危害识别评估结果由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运输部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并实施安全 措施,报安全主任确认审批签发。 5.3.4 将分析报告单附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技术人员留存联上。 5.3.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作业负责人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确认后,在安全技术人员留存联上签名确认并及时清理现场。 5.4许可证管理 5.4.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 5.4.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 ,第一联和附页、危害识别报告、分析报告单由安全主任留存备查,保存期一年;第二联、第三联分别由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执行人、现场安全负责人随身携带,保存至作业完成;第四联由作业点所在部门保存。 5.4.3 “进入
某公司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