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5
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加盖印章。
4
.
6
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需同时送其他单位,应用抄报形式。
4
.
7
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几个单位联合发文,应将主办单
位排列在前。
4
.
8
会议通过的文件(指决定、决议),应在标题上、正文前注明会议名称和
通过日期。
4
.
9
文字从左到右横写、横排。
4
.
10
公文纸一般用
A4
复印纸,左侧装订,装订时公文纸张的地方,翻页口
边要齐整。
4
.
11
文件标题一律用二号宋体字,正文使用三号仿宋体字。
4
.
12
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
5
.行文规范
5
.
1
公司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5
.
2
公司各部门在自己的权限内,可以互相行文,可以同下一级公司有关业
务部门互相
行文。
5
.
3
各子公司之间的重要行文,应抄报集团总裁综合管理部。
5
.
4
凡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协商一致时,一律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5
.
5
各子公司可以联合行文。
5
.
6
请示的公文,一般应一文一事。
5
.
7
受双重管理的公司上报公文,应根据内容写明主报单位和抄报单位,由
主报单位负责答复请示的问题,上级主管单位向双重管理的下级单位行文时,应
同时抄送另一上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