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德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
《
吊装安全作业证
》
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
)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
;
b
)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
;
c
)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
。
5 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
GB 6067
。
5.
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
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起吊重物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
,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
4
风险管理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
.5起吊负荷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6.1
选择作业人员
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
2
落实安全措施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
3
检查作业器具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
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
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
4
检查作业环境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
某公司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