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负责企业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报相关部门组织治理。
2.企业主要负责人
保证职业卫生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3.企业主要负责人
对本单位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企业分管负责人
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5.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在接到有可能发生职业卫生事故信息时,应当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职业卫生危害或职业健康损伤可能危及从业人员健康和生命时,应当及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措施。
6.企业
是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
职业卫生隐患检查、治理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贯彻。
7.企业各专业职能和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本专业(单位)系统内职业卫生检查及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职业卫生隐患的原因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应当如实记录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8. 生产单位(车间、装置)的主要负责人
,对本单位(装置)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职业卫生隐患治理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范围、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9.企业各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负责组织本单位职业卫生隐患排查并落实职业病隐患的整改。所属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专业职能科处室、分厂、车间、工段(班组)负责本单位或本专业职业卫生检查及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职业卫生隐患的原因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应当如实记录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10.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厂)级职业卫生检查的组织、实施、验证,同时应当如实记录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负责公司各类职业卫生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各单位上报职
企业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隐患排查中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