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卫生隐患的分类和等级认定:
1.
职业卫生隐患分类
职业卫生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和现场管理类两大类。
(1)基础管理类隐患:主要指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职工健康损伤或职业病发生的缺陷,一般可通过查阅资料的方法获得。
(2)现场管理类隐患:主要指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可能导致职工健康损伤或职业病发生的缺陷,例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防护措施、应急管理等,需要通过对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获得。
2. 职业卫生危害隐患等级:
按职业危害风险等级将职业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一般隐患是指危害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2)重大隐患是指危害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某种原因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二、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一)
企业应使用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现状评价、危害分级、风险识别等方法系统排查职业卫生隐患。
(二)
企业应当每季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有关部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材料。重大事故隐患报送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三)
企业在职业卫生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生产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四)
对于一般职业卫生隐患,由企业各级(分/子公司、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及时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卫生隐患治理方案。
(五)
技术力量不足或职业卫生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应聘请有经验的职业卫生专家或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
存在外委作业的而企业,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职业卫生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企业对承包、承租单位的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承包、承租单位拒不整改的,企业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或者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七)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职业卫
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