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奖励与纪律制度
1奖励
为维护酒店正常经营和工作秩序,充分调动和发挥酒店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酒店将对有下列表现之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和酒店服务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2.在酒店节约原材料、能源和资金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酒店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抵制歪风邪气,并在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酒店秩序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6.为酒店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酒店采纳的。
7.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酒店争得荣誉的。
2纪律
为建立酒店统一的指导方针,以保持酒店有秩序的经营环境,对员工的过失行为将依据纪律处罚条例给予处罚。纪律适用于酒店所聘用之全体员工,不论他们来自国外或本地,也不论他们是正式工或临时工,都将受到酒店规章制度的约束。规章制度包括已列入《员工手册》中的有关条例,酒店有效力的文件:即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签发的备忘录中所阐述的规章制度,其它必要时增加之内容。
2.1纪律处罚等级
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辞退、解聘或即时开除。
2.2口头警告: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被处以口头警告处分;
口头警告予以扣罚当月工资额的
5%
1. 迟到早退、用餐超时、擅离职守。
2. 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3. 仪容仪表不整,当职时未穿整齐制服,不佩戴名牌。
4. 搭乘客用电梯(特殊情况例外)。
5. 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酒店范围内。
6. 未能保持更衣柜及更衣室的整洁。
7. 工作时咀嚼口香糖或零食。
8. 在酒店内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
9. 工作或服务效率不佳。
10.疏忽或不小心毁坏酒店财物。
11.工作区杂乱无章,机器不干净、不整洁、设施设备没有放在规定位
置。
12.在工作区内吃喝;在员工餐厅不讲卫生。
13.吵闹、粗言秽语或扰乱酒店秩序。
14.在非吸烟区吸烟。
15.未经许可在正常工作结束时间之前停止工作。
16.上下班不打钟卡。
17.不恰当使用卫生间或员工餐厅设施。
18.不遵守健康制度。
19.不报告导致客人投诉的事件。
20.不与客人打招呼。
21.对客人缺乏应有热情,表情冷漠、僵硬。
22.违反操作程序,尚未导致事故者。
2.3书面警告
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被处以书面警告处分;书面警告予以扣罚当月工资额的
10%。
1. 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
2. 在更衣柜内存放食品和饮料。
3. 使用酒店的电话及设备办理私人事情。
4. 工作时收听收音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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