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公司活动、产品及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有效的处置,确保所有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和妥善处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用公司固体废弃物(一般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收集、储存、处理。
3 定义
3.1一般废弃物:指生产活动过程产生的无毒、无害、无危险,没有回收和利用价值可交由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的废弃物;
3.2可回收废弃物:可由再生资源公司或厂家回收处理的废弃物;
3.3危险废弃物:指制程所产生的具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传染性等的废弃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废弃物),必须经环保部门指定的有资格处理的废物处理公司处理;
3.4生活垃圾:指生活区、办公楼及卫生间产生的垃圾。
4 职责
4.1各部门负责按照规定进行废弃物的收集,并送至厂内废弃物仓库暂存;
4.2行政部负责:
4.2.1负责寻找废弃物合格之代处理厂商;
4.2.2定期与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厂商签定废物处理协议/合同;
4.2.3负责废弃物的管理(包括废弃物的分类贮存、可回收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的转交,并作好废弃物贮存、处理与转交的各种记
录)
5 程序
5.1废弃物的收集:
5.1.1各部门均设置废弃物收集容器和暂存区.
5.1.2 部门指定废弃物管理员,废弃物产生后,由废弃物管理员依照废弃物性质采取相应的方式放入收集容器,定期统一送入公司废弃物仓库,废弃物容器需安全,不得有泄漏之隐患;
5.1.3行政部对各部门送到厂内废弃物仓库的废弃物种类进行最终确认,防止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废弃物中。
5.2 废弃物的厂内转移:
各部门的废弃物暂存区由部门指定的废弃物管理员管理,在废弃物累积到一定量时,由废弃物管理员定期将暂存区内废弃物转移到厂内废弃物仓库,并分类堆放,转移过程中应确保不散撒,不混合、不泄漏,一旦运输中发现有泄漏或散撒现象时,立即清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上报。
5.3废弃物的厂内储存:
5.3.1公司在厂内规划设置废弃物仓库,应根据不同废弃物划分为不同之储存区域,并对其容器进行颜色区分,废弃物仓库由行政部负责。废弃物仓库应设有防雨、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并有消防等应急安全防范设施,且醒目标识;
5.3.2贮存容器或设施应经常保持清洁完整,其盛装的废弃物不得飞扬、逸散、渗出污染地面或散发恶臭情事;
5.3.3废弃物仓库或贮存容器应与所存放之废弃物具有兼容性,不具兼容性之废弃物应分别储存;
5.3.4危险废弃物除满足废弃物的储存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须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储存场所或容器应
废弃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