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 行业资料 操作规程

某煤矿架棚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矿山 煤矿 安全 操作规程 DOCX   8页   下载0   2024-12-02   浏览6   收藏0   点赞0   评分-   3376字   5.00
温馨提示:当前文档最多只能预览 3 页,若文档总页数超出了 3 页,请下载原文档以浏览全部内容。
某煤矿架棚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
1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架棚支护作业
的人员。
二、上岗条
2 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架棚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式、
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
三、安全规
4 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2、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
3、露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
4、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
5 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梁支护或其他临时
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
规程规定。
6 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
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7 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
8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
先找掉危石、活矸,做临时支护;扶棚或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
架依次进行
9 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符合
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出
10 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或撑木。工作 10
米内应敷设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11 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
蔽工程记录”单。
12 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用补
棚的方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13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 2 米,或在倾角大 30°的上山进行支护
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14 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1、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木垫板;
3、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4、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
5、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
6、支架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
15 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部和两
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
定。梁腿接口处的两肩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柱)中心
16 底板是软岩(煤)时,要采用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在柱腿下
加垫块时,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17 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
柱梁接口处;用机械上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平,操作人
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业。
18 架设梯形金属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混用不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支架,棚腿无钢板底座的不得使
用。
2、严格按中、腰线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两帮整齐。
3、柱腿要靠紧梁上的挡块,不准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钢或矿工钢挡块。
4、梁、腿接口处不吻合时,应调整梁腿倾斜度和方向,严禁在缝口
处打入木楔
5、按作业规程规定背帮背顶,并用木楔刹紧,前后棚之间,必须上
紧拉钩和打上撑木。
6、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19 在井下加工梯形木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量具准确度量棚梁和柱腿的尺寸
(1)柱腿用料时,要将料的粗端在上,超过的坑木只准截去细端。
(2)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接口方式和规格量画好勒口线,柱口和梁口
的深度不得大于料径的 1/4。
(3)用弯料时,必须保证料的弓背朝向巷道顶帮。
2、锯砍棚料时的注意事项
(1)锯砍棚料时,应将木料放平稳,不许发生滚动。
剩余5页未读, 下载浏览全部
某煤矿架棚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 1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架棚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 2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 3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 三、安全规定 第 4条 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2、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 3、露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 4、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 第 5条 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梁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 6条 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第 7条 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 第 8条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架 依次进行。 第 9条 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出。 第 10条 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或撑木。工作面10米内应敷设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第 11条 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单。 第 12条 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用补棚的方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第 13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米,或在倾角大于30°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 14条 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1、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木垫板; 3、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4、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 5、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 6、支架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 第 15条 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的两肩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柱)中心。 第 16条 底板是软岩(煤)时,要采用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在柱腿下 加垫块时,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 17条 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入柱梁接口处;采用机械上梁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平
某煤矿架棚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