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钳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
1条 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
2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
3条 熟悉钳工工艺的操作要领,掌握常用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第
4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第
5条 检查工作使用的材料、工具、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三、正常操作
第
6条 使用虎钳工作时,不要超过虎钳的负荷;夹紧或松开时,不要用力过猛。禁止用手锤以及物件敲击杆柄夹紧。
第
7条 所有木把工具必须安装牢固,使用前先检查手锤、大锤的锤把,有裂纹和掉头现象者严禁使用,以防甩击伤人。
第
8条 锉刀要保持清洁,不要接触油脂,不得用锉刀锉削铸件表面和淬火工件。
第
9条 不得用锉刀锉削铝、铜之类的软金属。
第
10条 不得用锉刀当杠杆撬其他物件或当手锤使用。
第
11条 錾削工件时,对面不得有人,錾子顶部严禁淬火。
第
12条 抡大锤前要检查周围是否有人及障碍物,禁止戴手套,锤把、
锤顶面不得沾有油脂。
第
13条 使用钻床钻小件时,必须用台钳夹住,严禁用手拿着操作。
第
14条 铰孔完成后,铰刀应顺转,禁止倒转,以防刀刃磨钝。
第
15条 钳工在高空作业时,要有工具袋,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工具或物件坠落伤人。
第
16条 不允许在扳手上加套管子,以免发生事故。扳手不可当锤子使用。
第
17条 使用手电钻或其他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雨天冒雨使用电动工具。不得戴手套使用手电钻。
第
18条 使用起吊设备时,必须由专人操作,并严格执行起吊设备及起重工的操作规程。
第
19条 划线前要熟悉图纸,正确选定划线基准、放置基准和校正基准。工件划线要选择好支撑点,应按三角均布放置稳妥,避免碰撞滑倒而造成事故。
第
20条 钻孔时要根据材料性质合理地选择钻头和钻削量,较大的钻孔应一次钻成,以保证精度。钻孔时不允许戴手套,同时随时避免切屑缠绕在钻头上。工件一定要固定牢靠,小工件不允许用手拿着加工。
第
21条 铰孔时要按铰削余量选择好钻孔的尺寸,特别注意铰削中的冷却润滑情况,以提高精度。手工铰孔时,注意铰刀的中心和孔的中心要重合,两手用力要平衡,压力要适当,转速要均匀,铰刀不得左右摇摆,并注意切屑的排除情况,铰刀退出时不能反转。
第
22条 攻丝时,要使用丝锥扳手,首先要正确选定底孔直径,工件
要夹正,丝锥要方正,旋入1-2圈后要铰正丝锥是否垂直。攻丝时
选煤厂钳工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