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全员排查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
相关法律,
制定本制度。
2
、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
3
、定义及分类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
包括:
(
1
)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
2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
、职责与分工
4.1
隐患排查治理原则:
“
谁主管、谁负责
”
和
“
全员、全过程、
全方位、全天候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
措施
,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
报告
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
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由
所有高层领导和各部、车间正职
及相关工艺、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4.3
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
,
并
负责各种类型安全活动
的自查
工作
。
5
、
内容与要求
5.1
隐患排查工作可与公司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按下述方式进行:
(
1
)日常隐患排查;
(
2
)综合性隐患排查;
(
3
)专业性隐患排查;
(
4
)季节性隐患排查;
(
5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
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