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国家的重要财富,是企业的主要劳动手段,是企业赖以从事生命活动的物质技术基础,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管得好坏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因此,必须要管好用好固定资产,作到投入少,产出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二条 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坚持“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特别是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全过程管理,即做到对企业主要生产用固定资产的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发行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达到其全寿命周期内最佳经济效益的目标。
第三条 以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依据。逐步做到确核定固定资产需要量,本着即要保证生产需要,又要减少占用国家固定资金的原则,把挖潜、革新、改造结合起来,千方百计挖掘固定资产潜力,提高固定资金利用率,同时按规定及时提存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基金,合理补偿固定资金在生产中的耗费,提供大修理和改造、更新资金,以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和发展。
第
二
章 固定资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固定资产设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一)使用年限一年以上;
(二)单位实物价值2000元以上者;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设备列入企业“低值易耗品”范围。
第五条 公司固定资产设备均须建立设备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主要设备均要建立设备技术封存档案。内容包括:
(一)固定资本卡片
(二)操作、维护及检修规程;
(三)大修记录;
(四)运行记录;
(五)设备事故记录;
(六)更新改造记录;
(七)设备备件更换记录;
(八)封存、调拨、报废及润滑状况记录;
(九)设备缺陷记录;
(十)设备说明书、竣工验收单以及设备图纸。
第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设备由机协能源部统一管理并负责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办法,检查各单位对固定资产设备管理、使用、维护等工作,负责对设备的分配、调整、调拔、停用、封存、报废和更新改造工作。各单位负责对设备的使用保管与维修。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资金的管理。固定资产设备每年末清理一次,先由使用单位自行清理一次,然后由机动能源部会同财务部及使用单位共同复核,使帐、物、卡相符。
第七条 新投产的设备应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机动能源部应向设备安装部门提供必要的设备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如说明书、总
装图、易损件图、随机附件等。
第
三
章 设备的封存与启封
第八条 设备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使用单位提出封存申请
XXXXX公司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