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回柱绞车司机
(看滑轮工、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
1条 回柱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本工作面作业规程和顶板控制方法,做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
2条 回柱绞车司机要和回柱放顶工、看滑轮工、信号工密切配合,搞好回柱放顶工作。
第
3条 回柱绞车司机与回柱放顶工的联系必须使用电铃信号装置(或合用光电信号),信号规定如下:
1次长铃——停车;
连续
2次铃——开车;
连续
3次铃——倒车松绳。
电铃线不许明接,防爆铃盒不准打开。在操作过程中,一律听从信号指挥。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开车时,绞车附近人员要及时躲开。
第
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车:
1.绞车移动时。
2.导轮移动或看守导轮人发出信号时。
3.其他不安全情况或听见有入喊停车时。
4.绞车附近、绞车与导轮间有人时。
5.钢丝绳钩头距绞车或导轮1.5米时。
第
5条 滑轮及滑轮柱子要符合下列规定:
1.滑轮支柱小头直径不小于200毫米,使用时大头向下小头向上。
2.滑轮柱子顶端要有柱窝,深度不小于500毫米,顶板破碎要加深柱窝,窝底加垫帽;、底柱窝深不小于100毫米,底板破碎或松软要穿铁鞋。
3.滑轮柱与底板成60°一75°方向视两绳的合力方向而定。
4.滑轮必须拴在滑轮柱的下部,最高不得超过底板0.5米,上边缘必须与绞车滚筒成一直线。
5.滑轮底部应用半圆木或木板垫平,防止回柱时上下摆动。
6.拴滑轮的钢丝绳必须为直径不小于18毫米的新绳,不得使用旧钢丝绳。
7.滑轮的位置要保证钢丝绳的一端对绞车中心, 另一端和回柱方向成直线:
8.滑轮的滑动销子、轮夹、轮轴必须齐全,最小要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4。
9.在滑轮:掌工作面一侧,应加打一对支柱,防止断绳伤人及拉倒上作支面柱。
第
6条 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按信号操作。开车时不得远离绞车,必须站在护身性后方。
三、操作准备
第
7条 备齐小锤、长柄工具等工具,油壶、螺丝等备品配 。
第
8条 检查绞车附近的顶帮、巷道位置是否支护完整牢固、安全,
有无杂物堆积影响操作。
第
9条 检查绞车安装是否牢固,压柱、戗柱是否牢靠;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排绳是否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是否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面积的10%。
第
10条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摆设稳固适宜,操作方便。
第
11条 检查绞车设备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是否齐全牢固,常用闸是否灵活,减速箱和轴承的
某煤矿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