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回采巷道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
1条 回采巷道维修工必须熟悉顶板控制及支护方法,具有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
2条 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
3条 维修巷道每组最少2人操作,严禁单人作业。
第
4条 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所有支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
第
5条 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组人员相向进行维修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第
6条 凡巷道支架发生弯曲、腐朽、错口、折断、破裂等现象都必须及时更换。
第
7条 维修时,要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按措施要求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
第
8条 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
第
9条 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
第
10条 从原棚梁下打临时点柱开始,到新支架架设好之前,严禁人员通过。
第
11条 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
第
12条 进行挑顶工作,事先必须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时,必须先支后回,补一架拆一架,严禁空便作业毒
第
13条 更换棚腿时,必须在所换棚腿侧的粱下打上支柱,支护好顶梁后再换棚腿。
第
14条 更换棚梁时,必须在棚梁的一侧架设临时支架,并用材料将棚腿背好。
第
15条 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来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
第
16条 严禁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撤棚子或柱子。使用回柱绞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
第
17条 严禁使用损坏、失效、变形、腐朽的支护材料。
第
18条 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放,以免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和安全。
第
19条 对维修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掩盖严密。
三、操作准备
第
20条 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掩盖或移设好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
第
21条 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清理好安全退路。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须妥善处理。
第
22条 维修工作与其他工种工作交叉互相影响时,必须与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
23条 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好临时支架,支护好顶邦。
第
24条 在原棚梁下打上临时支柱,松动
某煤矿回采巷道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