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隐患排查表
序号
排查内容
排查频次
一、仪表安全管理
1
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管理制度和台帐。包括检查、维护、使用、检定等制度及各类仪表台账;
1
次
/
季度
2
仪表调试、维护及检测记录齐全
,
主要包括:
1.
仪表定期校验、回路调试记录;
2.
检测仪表和控制系统检维护记录等齐全。
3
控制系统管理满足以下要求:
1.
控制方案变更应办理审批手续;
2.
控制系统故障处理、检修及组态修改记录应齐全;
3.
控制系统建立有事故应急预案。
4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有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检测点布置图;
2.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按规定周期进行校准和检定,检定人有效资质证书。
5
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满足:
1.
联锁逻辑图、定期维修校验记录、临时停用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
2.
工艺和设备联锁回路调试记录;
3.
联锁保护系统(设定值、联锁程序、联锁方式、取
消)变更应办理审批手续;
4.
联锁摘除和恢复应办理工作票,有部门会签和领导签批手续;
5.
摘除联锁保护系统应有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
二、仪表系统设置
1
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仪表控制应按照《首批重点监管
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
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
2009
〕
116
号)的要求进行设置。
1
次
/
半年
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设置过程
控制、安全仪表及联锁系统,并满足《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
SH3018-2003
要求,重点排查内容:
1.
安全仪表系统配置:安全仪表系统独立于过程控制系统,独立完成安全保护功能。
2.
过程接口:输入输出卡相连接的传感器和最终执行元件应设计成故障安全型;不应采取现场总线通讯方式;若采用三取二过程信号应分别接到三个不同的输入卡;
3.
逻辑控制器:安全仪表系统宜采用经权威机构认证
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4.
传感器与执行元件:安全仪表系统的传感器、最终执行元件宜单独设置;
5.
检定与测试:传感器与执行元件应进行定期检定,检定周期随装置检修;回路投用前应进行测试并做好
相关记录。
3
下列情况仪表电源宜采用不间断电源
:
1.
大、中型石化生产装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统及辅助
生产装置;
2.
高温高压、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装置;
3.
设置较多、较复杂信号联锁系统的生产装置;
4.
重要的在线分析仪表
(
如
:
参与控制、安全联锁
)
;
5.
大型压缩机、泵的监控系统。
6.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
仪表安全隐患排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