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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 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 培训 课件 DOCX   13页   下载0   2024-11-14   浏览16   收藏0   点赞0   评分-   8338字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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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节
一、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和相
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法律)正确适用事故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为规范各类事
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统计归档各类
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事故以及厂内供应商、承包商事故等。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
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事故单位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证据和调查资料。
四、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
任的部门和车间;制度所指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单位
责任人是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
第二节 事故分类与分级
五、 事故的分类
所谓故是生产营活中或与生营有的活中发造成身伤
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产生社会影响的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员工伤亡事故、
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可分为
1、人身伤亡事故: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
急性中毒事故;
2、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
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
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动力、电气、容器、仪器(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
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5、生产事故:由于“三违”或其他原因造成停产、减产、泄漏事故等造成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6、交通事故: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
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7、环境事故:由于生产、检维修、物料运输、储存、装卸等作业和其他事
故、事件,所形成的环境污染、破坏事故。
六、 事故等级划分
1、按国务院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
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
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 3 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较大涉嫌事故,是指涉嫌 10 人以上;造成 3 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
紧急疏散 500 人以上;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
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
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
所)等的事故及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2、我公司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公司事故等级划分为五级事故、四级事故、三级事故、二级事故,一级事故、
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1) 特别重大事故,凡是超出重大事故规定范围的事故,一律视为特别重
大事故。
(2) 重大事故,死亡 1-2 人;重伤 3-9 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
上,50 万元以下;
(2)一级事故,重伤 1-2 人;轻 10 人及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0
万元及以上,30 万元以下的;
(3)二级事故,轻伤 3-9 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 元及以上,20
元以下的;
(4)三级事故,轻伤 1-2 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及以上,10 万元
以下的;
(5)四级事故,轻伤 1-2 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3 万元及以上,5
以下的;
(6)五级事故,轻伤 1 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1 万元及以上,3 万元以
下的;
七、 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
1、轻伤 ,是指员工受伤后歇工满三个工作日(不含三个工作日)以上,
且工伤费用在 2000 元以内的,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
2、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伤:
(1)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为残废者;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部位严重烧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烧伤部位占全身面积
三分之一以上;
(4)严重骨折、严重脑震荡;
(5)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
(6)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的;其他四指中任何一节轧断两节或任何
两指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肉受伤甚重、引起功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
可能;
(7)脚部伤害,脚趾轧断三节以上;局部肌肉受伤甚重;引起机能障碍,
有不能行走自如残废可能的;
(8)内脏伤害,指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造成职业病的;
(10)工业毒物、有害气体中度以上中毒。
(11)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参照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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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一、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法律),正确适用事故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为规范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统计归档各类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事故以及厂内供应商、承包商事故等。 三、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事故单位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证据和调查资料。 四、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部门和车间;制度所指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单位责任人是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 第二节 事故分类与分级 五、 事故的分类 所谓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产生社会影响的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可分为 1、人身伤亡事故: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2、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气、容器、仪器(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5、生产事故:由于“三违”或其他原因造成停产、减产、泄漏事故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6、交通事故: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7、环境事故:由于生产、检维修、物料运输、储存、装卸等作业和其他事故、事件,所形成的环境污染、破坏事故。 六、 事故等级划分 1、按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