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管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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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
(1)
管径小于、等于
800mm
时,不得采用人工方法掘进。
(2)
采用敞开式掘进顶管,土层中有水时,必须采取降水等控制措施。
(3)
人工挖土,土质为砂、砂砾石时,应采用工具管或注浆加固土层的措施。
(4)
顶管施工中,渗漏、遗洒的液压油和清洗废液等应及时清理,保持环境清洁。
(5)
采用密闭式掘进顶管,管口与掘进机、中继间的连接和管道间的接口必须严密,不得漏水。
(6)
施工前,应根据顶进方法、管径、最大顶力等对后背结构、顶进设备、中继间等进行施工计,确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制定监控量测方案。
(7)
利用已完成顶进的管段作后背时,顶力中心应与已完成管段中心重合;顶力必须小于已完成管段与周边土壤之间的摩擦阻力;后背管口应衬垫可塑性材料保护。
(8)
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区和穿越房屋、轨道交通铁路、道路、公路和地下管道等建(构)筑物时,宜采用密闭式机械掘进顶管。
(9)
施工过程中应按监控量测方案的要求布设监测点,设专人对施工影响区内的地面、地下管和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裂缝等进
行观察量测并记录,确认正常;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设备与辅助装置
(1)
施工前,应根据顶进中的最大顶力选择顶进设备和辅助装置。
(2)
施工前,必须对顶进设备和辅助装置进行检查,经试运行,确认合格。
(3)
安装导轨应安装在稳固的基础上;导轨应安装直顺、牢固;设在混凝土底板上的导轨,应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
50
%,且不得低于
5MPa
时,方可安装。
(4)
拆除顶进设备必须在停机、断电、卸压后进行;拆除的设备和材料,应随时运走或按指定点码放整齐。(
5)
顶进设备和辅助装置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后背结构及其安装应符合施工设计的
要求;油泵压力表使用前应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标定,并形成文件。
(6)
安装后背墙体应平整,并与管道顶进轴线垂直;方木、型钢等组装的后背,组装件之间应接牢固;后背墙体应与后背土体贴实,缝隙应用粗砂等料填充密实;现浇混凝土后背的结构尺寸和强度应符合施工设计
要求;后背墙体埋入工作坑底板以下的深度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50cm。
(7)
安装(或拆除)洞口密封装置需高处作业时,应支设作业平台,不得垂直交叉作业;脚手架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搭设稳固;脚手架的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宽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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