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
一
)
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
二
)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
三
)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
四
)
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
五
)
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0 2
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
(
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
)
等。
0 3
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
开工令等证实
)
。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时,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0 4
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约定冲突的,以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0 5
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
1
)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
(
2
)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0 6
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0 7
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
1
)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
(
停水停电
)
、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该标准是否作为认定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
(
2
)工期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15个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