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锚索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
1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索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
2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
3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安全规定
第
4条 锚索支护工要熟悉锚索支护原理,锚索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熟悉作业地点环境,能够熟练使用支护工具,熟悉锚杆机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并做好使用前后的检查和保养。
第
5条 锚索支护材料要符合施工措施的规定。
第
6条 采用树脂锚固时,最小锚固长度要≥1.5米。
第
7条 单根锚索设计锚固力应大于200千牛。
第
8条 检查施工地点支护状况,严防片帮、冒顶伤人。在有架空线巷道内作业时,要先停电。
第
9条 打锚索眼时,要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异常时,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钻机5米以内不得有闲杂人员。
第
10条 锚索张拉预紧力应控制在80~100千牛,锚索安装48小时后如发现预紧力下降,必须及时补拉。张拉时如发现锚固不合格,必
须补打合格的锚索。
第
11条 服务年限10年以上锚索需注浆防锈。采用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注纯水泥浆,水灰比为0.45~0.5。注浆压力0.5~1兆帕。如钻孔漏浆需反复注浆,每次间隔约6小时,也可隔天注浆。
第
12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3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必须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
13条 钢铰线旋向应与搅拌工具旋转方向相反。
四、操作准备
第
14条 施工前,要备齐钢绞线、锚固剂、托盘、锚具等支护材料和锚杆打眼机、套钎、锚索专用驱动头、张拉油缸、高压泵、液压剪、注浆泵等专用机具以及常用工具。
第
15条 准备好施工所需风、水、电。
第
16条 锚杆钻机打眼进行以下检查:
(1)检查所有操作控制开关,所有开关都应处在“关闭”位置。
(2)检查油雾器工作状态,确保油雾器充满良好的润滑油。
(3)清洁风水软管,检查其长度及与锚杆机连接情况。
(4)检查锚杆机是否完好。
(5)检查是否漏水,及时更换水密封。
(6)安装钻杆检查钻头是否锋利,检查钻杆中孔是否畅通,严禁使用弯曲的钻杆打眼。
第
17条 张拉锚索前,检查张拉油缸、油泵各油路接头是否松动。
五、操作顺序
第
18条 锚索地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备齐机具及有关材料。
2、检查并处理工作地点的隐患。
3、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4、打锚索钻孔及注浆
某煤矿锚索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