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电焊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
1条 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合第五章机电维修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
2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
3条 掌握电焊操作的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熟悉常用焊接设备的构造、性能和使用条件。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 ,
第
4条 具有一定的电气安全知识,掌握一般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的防灭火知识。
第
5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甩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第
6条 电焊工应穿绝缘胶鞋,戴皮手套。奄潮湿的拙方工作时,需注意防护用品的绝缘程度,不允许穿短裤和凉鞋进行作业。
第
7条 检查电焊机是否完好、接线是否可靠,开关位置及保护是否正确灵敏.电缆有无破皮,电焊钳、面罩及所用工具、材料是否完好无缺。电焊机外壳应可靠接地。
三、正常操作
第
8条 工作前,应先清理工作现场,距易燃、易爆物10m以外。在焊接下方若有易燃物品时,应用不燃物覆盖,并设
专人 监护: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第
9条 焊接长缝时,需点焊确定好相互的位置再通焊;焊接容易变形的工件,一定要采取防止变形的焊接工艺和措施。
第
10条 焊接前根据焊接工件材质、厚度,正确地选用相应的焊条、焊接电流以及焊接工艺来保证焊缝的质量。
第
1 1条 高空焊接时,必须遵守《选煤厂安全规程》中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并设专人监护,严禁乱扔焊条头。
第
12条 在设备、溜槽及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同时对焊接设备及相关联设备进行断电、挂牌、闭锁、设专人监护,并系好安全带。照明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12V,且不得将行灯变压器带入容器内部。
第
13条 焊接前,应将工件表面的水、污垢及氧化物清除干净;需要分层焊接时,每层焊渣都要清除干净,保证焊缝质量。
第
14条 下雨天不得在露天场地进行电焊工作,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不得将电焊钳乱丢在焊接工件上。
第
1 5条 接线时,电焊机二次接地线必须可靠地接在被焊件上,使电流直接构成回路,严禁电流通过设备、轴承及储油部件。
第
16条 电焊机要放置在易散热的场所,其温度不得超过70℃,并需设专用开关,不得与其他设备混用。
第
17条 焊接盛过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时,事先用肥皂水或碱水清洗干净,并用蒸汽或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时要打开容器所有通道,确保通风良好。
第
18条 焊接时,电焊工要使用符合要求的面罩,焊接位置应使电弧至少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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