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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总结

机械 设备 设施 操作规程 安全 DOCX   29页   下载0   2024-11-25   浏览32   收藏0   点赞0   评分-   17913字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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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1、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
能工作。
3、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4、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
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5、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
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7、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
行。
8、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
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
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2、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
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主管矿长审批,机电矿长负责组
织实施。
3、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
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4、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
最后指令人负责。
5、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业
务主管矿长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1、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
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
2、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
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3、对停电超过 4 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4、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摘掉警告牌后
方准恢复送电。
5、严禁带电检修各种电气设备。
四、矿区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1、矿区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
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2、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
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
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
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3、在高低压同杆线路上作业,在一条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由车间采取安全措施,
报主管厂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
4、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
况下进行抢修,必须专业矿长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5、线路巡视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检查一次(包括擦拭瓷瓶,巡视检查单位要
有记录,以备查)其导线的弧度和线间平行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6、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五、电气设备安全维护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对于电气设备的启动、停止,运行要严格执行停、送电牌制度感和交接班
制度。
第三条巡视检查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电气安装规程》。
第四条值班人员应酌情用量、看、摸、听、嗅的方法,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隐患。
第五条电气设备严禁在过载、超温、超速和无保护的情况下强制运行。
第六条值班人员应充分利用停车时间,对电气设备清擦、除尘、检查、维护、
检。
六、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
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 150W 以上(含 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
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 2m
左右;距易燃物至少 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
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 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
场所,电压不得超过 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 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
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 2.5m,距沟、坑边沿至少 0.8m,
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
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
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
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
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
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
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
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
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
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
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
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 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
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 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
5m。
第六条 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
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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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1、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3、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4、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5、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7、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8、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2、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主管矿长审批,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3、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4、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5、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业务主管矿长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1、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 2、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3、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4、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5、严禁带电检修各种电气设备。 四、矿区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1、矿区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2、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