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设备名称及代码
检验周期
锅炉(1000)
外部检验
一般每年一次。
内部检验
一般每2年一次。
水压试验
一般每6年一次。
压力容器(2000)
固定式(2100)
年度检查
每年至少一次。
定期检查
全面检验
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耐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
移动式(2200)
汽车罐车2220、铁路罐车2210、罐式集装箱224
年度检验
每年至少一次。
全面检验
新罐车首次检验1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汽车罐车每5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4年至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5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汽车罐车每3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2年至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2.5年至少一次。
耐压试验
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
长管拖车2230
年度检验
每年至少1次。
首次定期检验
3年(充装A类介质);4(充装B类介质)。
定期检验
5年(充装A类介质);6(充装B类介质)。
气瓶(2300)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GB8334的规定。(盛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对YSP-0.5型、YSP-2.0型、YSP-5.0型、YSP-10型和YSP-15型,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YSP-50型,每3年检验一次。)
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
电梯(3000)
每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
起重机械(4000)
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000)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大型游乐设施(6000)
定期检验周期为0.5年。
压力管道元件(7000)
压力管道(8000)
长输管道8100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及违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