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⒈工作台、机械的设置,应合理稳固,工作地点和通道应畅通,
材料、半成品,堆放应成堆成垛,不影响交通。
⒉操作木工机械不准戴手套,以防将手套卷进机械造成事故。
⒊木模车间内的锯屑刨花应天天清理。在车间内禁止吸烟动火。
二、支模与拆模:
⒈使用木料支撑,材料应剥皮,尖头要锯平,不得使用腐朽,扭
裂的材料,不准用弯曲大、尾径小的杂料,层高在 4m 以内顶撑尾径
不小于 8cm,5m 以内不小于 10cm,5m 以上应经过设计。
⒉顶撑应从离地面 50cm 高设第一道水平撑,以后每增加 2m 增
设一道。水平撑应纵横向设置。
⒊ 顶 撑 接 头 部 位 夹 板 不 得 小 于 三 面 , 夹 板 不 得 小 于
50×8×2.5cm,相邻接头应互相错开。
⒋支撑底端地面应整平夯实,并加垫木,不得垫砖,调整高底的
木楔要钉牢,木楔不宜垫得过高,(最好是 2 块)。
⒌采用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
时修复。
⒍支模应接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
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⒎支设 4m 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