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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 安全生产 培训 隐患 DOCX   4页   下载0   2024-10-25   浏览15   收藏0   点赞0   评分-   1952字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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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事故、事件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明确管理的
式和程序,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发生的事故的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是安全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有关
的伤亡、火灾、交通、环境污染等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登记、统计、
报告;
3.2 各部门及时报告发生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4控制程序
4.1
事故分类
4.1.1
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造成死亡
30
人以上,
100
人以上重
伤,或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 重大伤亡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 50 人以
100
人以下重伤,或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故。
4.1.3
较大事故: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
一般事故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
10
人以下重伤,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5 重伤事故:只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4.1.6 轻伤事故: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4.1.7 伤亡事故未造成人伤亡,但成财产损或设
坏的事故。
4.2 报告程序
4.2.1 生生产安事故,最发现者应即向车间管报
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环保部,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
理。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 1 小时内向
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
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4.2.2 故报告后现新情况,应当及补报。自故发
日起
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
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
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2.3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
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
)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 事故的救援
4.3.1
接到故报的单位领,在进行故逐级上的同
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
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4.3.2 生人身伤事故,现人员应立采取有效施,
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
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
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4.3.3 况较轻者现场人员采用妥善法将伤害员迅
送到公司医务室进行救护。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4.3.4 故发生后要妥善保事故现场相关证据因抢
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
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4.4 事故调查处理
4.4.1
发生般及上等级事,按照《产安全事报告
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
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
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
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4.2
发生伤事,由安全保部负责织调查。查组
司有关领导、安全环保部、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4.4.3
事故查的员要求:当具备有故调查所的知
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4.4
调查职责:查明事经过、原、人员伤情况
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4.5
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
根据调查组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事故部门制定事故纠正与
防措施,确定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责任人和具体的完成时限并进行记录
和跟踪验证
4.6 经验教训分享
发生事故部门应在事故调查报告批准后的两周内,编写完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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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 制度 1 、 目的 为了规范事故、事件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明确管理的方式和程序,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 范围 适用于本 公司 发生的事故 的管理 。 3 、 职责 3.1 安全 环保部 是安全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有关的伤亡、火灾、交通、环境污染等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登记、统计、报告; 3.2 各部门及时报告发生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4 、 控制 程序 4 .1 事故分类 4.1.1 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造成死亡 30 人以上,或 100 人以上重伤,或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 重大伤亡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 较大事故: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 一般事故: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下重伤,或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5 重伤事故:只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4.1.6 轻伤事故: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4.1.7 非伤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或设备损坏的事故。 4.2 报告程序 4.2.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车间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环保部,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 1 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4.2.2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2.3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 3 )事故的简要经过; ( 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 5 )已经采取的措施; ( 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 事故的救援 4.3.1 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4.3.2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
某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