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
工艺、装置或作业环节
可能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主要事故类型
重点内容
1
棉(麻、 毛、 丝绢和针织)纺织加工
纱(线)烧毛工艺涉及烧毛机、预烘机、焙烘机、拉幅定型机(整理、丝光、定形、辊筒)、轧光机(电光、轧花)、蒸化机、蒸呢机和轧染预烘、圆网预烘以及烘箱、烘房,雕刻花筒涂蜡等以燃气、燃油为热燃源的专用设备。
汽油、液化气、煤气、天燃气等
火灾、爆炸、其它爆炸
1.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区域,禁止将汽化室、贮罐设置在厂房的中心位置、多层建筑内、车间与车间之间,以及人员较多的地方;
2.汽油、液化气或煤气的储油房、风泵、油泵等有单独的符合规范的作业间。与车间连在一起的汽化室、贮罐应设置建筑防火防爆分隔,有泄压泄爆、遮挡强光、通风降温等设施;
3.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规定,管道、贮罐和设备的焊缝、阀门、法兰和与贮罐壁连接等处完好无泄漏,管道外敷防腐绝缘层,并加设
阴极保护
装置;
4.严禁违章吸烟、非工艺性火源或外来火种进入汽化室危险区域;
5.《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规定,安装气体泄漏、火灾感温等装置和自动灭火喷淋设施;发生泄漏时,紧急关闭系统、停止设备运转,并及时扑灭烟火;自动联锁点火装置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更换。
6.改善烧毛作业环境,保持车间良好通风;按规定落实通风排气、喷淋降温、遮挡强光等措施,防止燃气泄漏; 并禁止使用容易产生静电、火星的工具;
7. 禁止穿着产生静电、火星的服装进入危险工作区域;
8.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和危险化学品 MSDS。
2
2
棉纺织加工
棉纺织加工
棉纺织工序的皮辊制作
三氯乙烯、甲苯等
火灾、中毒
1.《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AQ7003)规定,棉纺织工序的皮辊制作应安装吸尘装置,作业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具,制作中产生的三氯乙烯应控制在4.33~6.65mg/m3;
2.《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AQ7003)规定,建筑应设置必要的泄压泄爆、通风排气、遮挡强光、地面不发火花等措施;现场应按规定安装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3.《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AQ7003)规定,三氯乙烯应密封保存,避免与空气接触被氧化生成光气。
4.三氯乙烯使用、储存场所应安装洗眼器、冲淋器装置。
5.三氯乙烯
不得与强氧化剂等禁忌物混存混放混用。
染整工序漂白作业
“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可自然放出二氧化硫)、氯气
火灾、中毒、
窒息、其它爆炸
要求使用、储存保险粉的企业制定和执行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并严格
工贸企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资料之纺织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