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安全管理要求隐患排查清单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应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
2.应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 等所有岗位人员的
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
3.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每年再培训。
5.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等情况,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变更管理。
6.技术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操作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7.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或双重预防系统平台,线上录入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履职记录)。
8.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每天作出安全承诺并向社会公告。
9.企业应在安全风险承诺公告中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承诺内容中应有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特殊作业的相关内容。抽查近期的一项动火、受限空间特殊作业,是否在作业当天的承诺公告中进行了公告。
10.企业应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台帐,载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11.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次检查。
12.企业有关制度中应对如下厂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可能存在的较大风险的情况做出具体要求,
企业现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试生产或检修后装置开车投料期间,区域内不得有施工作业:
(2)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及其他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3人以下;
(3)生产装置正常运行状态下,单台 (套) 设备装置) 修,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不得超过9人;
(4)装置出现泄漏等异常状况时,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数量。
13.
企业应建立完善岗位人员紧急停车、人员撤离等授权机制。
通用安全管理要求隐患排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