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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 安全生产 操作规程 危险源 DOCX   3页   下载0   2024-11-07   浏览6   收藏0   点赞0   评分-   1186字   1.00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
1.1 负责日常例行保养,对电焊机进行检查、调整、紧固,并
好记录。
1.2 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
2.1 接受过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
3.1 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
3.2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环境,清理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3.3 操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
开头及线路是否良好,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
头焊牢;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
4、安全操作规程
4.1 在操作中,接拆电焊机电源线或电焊机发生故障,应会同
工一起进行修理,严防触电事故。
4.2 电焊作业应双线到位,接地线牢固,不准用脚手架,钢丝
绳、机床等作接地线。
4.3 在靠近易燃地方焊接,要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必要时须经
全员同意方可工作。焊接完毕应认真检查确认无火源,才能离开工作
场地。
4.4 焊接密封容器、管子应先开好放气孔。修补已装过油的容器,
应清洗干净,打开人孔盖或放气孔,才能进行焊接。
4.5 在已使用过的罐体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查明是否有易燃、
易爆气体或物料,严禁在未查明之前动火焊接。焊钳、电焊线应经常
检查、保养,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修好或更换,焊接过程发现短路现象
应先关好焊机,再排除短路原因,防止焊机烧坏。
4.6 焊接吊码、加强脚手架和重要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并敲
焊渣,检查焊缝是否饱满
4.7 在容器内焊接前必须清理干净,注意通风,把有害烟尘排出
以防中毒。在狭小容器内焊接应有专人监护,以防触电等事故。
4.8 容器内油漆未干,有可燃体散发不准施焊。
4.9 按要求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五、注意事
5.1 工作完毕,检查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
5.2 严格“十不烧”规定:
a、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
准进行焊、割作业。
b、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
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c、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d、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e、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
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f、可燃材料用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
火星能飞测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
割。
g、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h、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
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i、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j、外单位相的部,在有弄清有险情或明知存
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日常例行保养,对电焊机进行检查、调整、紧固,并做好记录。    1.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    3.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环境,清理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3.3操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头及线路是否良好,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 4、安全操作规程    4.1在操作中,接拆电焊机电源线或电焊机发生故障,应会同电工一起进行修理,严防触电事故。    4.2电焊作业应双线到位,接地线牢固,不准用脚手架,钢丝缆绳、机床等作接地线。    4.3在靠近易燃地方焊接,要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必要时须经安全员同意方可工作。焊接完毕应认真检查确认无火源,才能离开工作场地。    4.4焊接密封容器、管子应先开好放气孔。修补已装过油的容器,应清洗干净,打开人孔盖或放气孔,才能进行焊接。    4.5在已使用过的罐体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查明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严禁在未查明之前动火焊接。焊钳、电焊线应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修好或更换,焊接过程发现短路现象应先关好焊机,再排除短路原因,防止焊机烧坏。    4.6焊接吊码、加强脚手架和重要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并敲去焊渣,检查焊缝是否饱满。    4.7在容器内焊接前必须清理干净,注意通风,把有害烟尘排出,以防中毒。在狭小容器内焊接应有专人监护,以防触电等事故。    4.8容器内油漆未干,有可燃体散发不准施焊。    4.9按要求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五、注意事项    5.1工作完毕,检查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    5.2严格“十不烧”规定:    a、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b、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c、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d、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e、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 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f、可燃材料用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