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的及范围
1.编制目的: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2.编制范围:凡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1.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部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内容包括编制目的和依据、风险分析、应急组织与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
2.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批准执行。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教育和演练
1.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职工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1.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应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应急救援员由安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评审修订,由项目经理批准发布。
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3)关键设备更换或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4)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
(5)年度风险评价(审),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项目部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项目经理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时间
不得少于15学时
。
三、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后持证上岗,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15学时
。
四、项目部的特殊工种需接受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15学时
,由安质部牵头组织,各施工管理部门参与协助。
五、项目部新录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后,
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