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1.企业应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
2.特殊作业前,应按照制度要求办理作业票证。检查企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现场或作业票证,核对企业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票证办理情况(作业票证审批、填写应规范,包括作业证的时限、气体分析、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管控措施、各级审批、验收确认、关联作业票证办理等)
3.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助燃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GB 30871规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中生产设备上的动火作业,应与生产系统彻底断开或隔离,不应以水封或仅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
4.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应配置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检测受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氧气浓度,并2h记录1次。
5.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6.特级动火作业应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且作业现场使用的摄录设备应为防爆型。
7.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并考核合格,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访谈监护人员,应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8.异常工况处置作业过程中涉及管线、设备打开时,应将拆装部位前后端泄压、吹扫置换并与运行系统有效物理隔离,严禁以关闭阀门代替加装盲板。
9.异常工况处置作业过程中非必要不得进行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应急处置中确需进行的,应开展作业可行性评估,勘测现场环境和设备状况,制定专项作业方案。
10.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入厂培训,作业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
对承包商作业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11.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建设并应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
12.对重点检修项目应编制检维修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作业安全分析、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设备交付检维修前与检维修后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条件确认。
13.企业有关制度中应明确储罐切水作业、液化烃充装作业、安全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的范围。
14.企业应制定危险作业的作业程序,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作业程序。(企业不是必须要有除特殊作业以外的危险作业,需根据企业装置确定)
15.切水、脱水作业及其他风险较大的排液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二、储运安全与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1.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经正
危化品企业节后安全隐患排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