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员操作规程
1.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放炮员规程。炸药袋,雷管箱放炮员必须配齐,雷管箱必须上锁,炸药和雷管必须分装分运,放炮器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得转借他人。
2.运送爆破材料和封泥装药可由兼职的放炮员助手进行,雷管和炸药由两人运送
3.放炮员的工作顺序:
准备
(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运送爆破材料——存放爆破材料——装配引药)——检查处理——放炮操作(装药——设警戒——联线——放炮——炮后检验——撤警戒)——收尾工作
4.放炮作业必须实行“三人连锁放炮”,即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
4.1装配引药:
4.1.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4.1.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4.1.3.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和管体脚线。
4.1.4.装好的引药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检查处理:
4.1.4.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
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4.1.4.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4.1.4.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煤尘堆积飞扬
4.1.4.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4.1.4.5.工作面风量不足。
4.1.4.6.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
4.1.4.7.基本支护和特种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
4.1.4.8.发现瞎炮未处理。
4.2装药:
4.2.1.用掏勺将炮眼内的煤粉清理干净。
4.2.2.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密实接触。
4.2.3.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轻轻捣实。眼孔填够炮泥后,要将脚线扭结,并盘在眼口。
4.2.4.封泥材料使用黄土。
4.2.5.炮眼封泥应用水泡泥,水泡泥外剩余的炮眼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按如下规定:
4.2.5.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开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4.2.5.2炮眼深度在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4.2.5.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3设警戒:
4.3.1.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
煤矿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