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
“
本质安全
”
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
法
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造成系统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
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职责
厂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
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各车间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制造部和厂领导报告。
综合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财
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隐患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所有的生产场所、工程部各站点作业场所、生产环境、人员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各类生产活动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认真查找,及时整改,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人的行为(人员情况)
领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领导按照企业标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岗位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
品,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
遵守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规定。
对生产作业现场潜在的安全风险认识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不违反酒后上岗、疲劳上岗等管理规定。
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相关岗位。
不违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