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技巧概念辨析
表达方式、修辞手法与表现手法
是语文中经常接触到的概念,不可回避。
在阅读中,许多同学分不清“表达方式”“修辞手法”与“表现手法”这三个概念,经常张冠李戴,将其混为一谈,进而影响自己正确地答题。它们虽然都属于表达技巧,却有明显的区别。
一、关于表达方式
表达方式亦可称为表达方法,是作者根据客观事物和表达思想感情的需要而运用的一种语言表达形式,属于文章的整体的语言运用形式。
常用的表达方式有五种: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和说明。
记叙:
记叙人物的经历或事情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一般用于叙事诗的表达,以高中课本中《琵琶行》和《孔雀东南飞》为代表,而律诗和绝句当中也有出现,如:杜甫的《登岳阳楼》:“昔闻洞庭水,今上岳阳楼。”
描写:
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对人物、事件、环境所作的具体描绘和刻画。如:《孔雀东南飞》中对刘兰芝的描写:“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其中白描是诗歌鉴赏中常见的一种表现
手法。
议论:
对人和事物的好坏、是非、价值、特点、作用等所表示的意见。例如:秦观的《鹊桥仙》中:“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柳永的《雨霖铃》:“多情自古伤离别,更哪堪冷落清秋节?”
抒情:
表达作者强烈的爱憎、好恶、喜怒、哀乐等主观感情。(抒情,有直接抒情,也有间接抒情。间接抒情在诗歌鉴赏中一般表现为借景抒情、情景交融、乐景哀情、托物言志等,而这一般又称之为表现手法)
二、关于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
(一)修辞手法
也叫修辞方法、辞格、辞式。是指在写作过程中,对所使用的语言进行修饰、加工、润色,以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方法。是语言在长期运用过程形成的具有特定形式和表达功能的修辞格式。凡是使句子更加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和艺术美感的方法或手段,都可称为修辞手法。修辞手法是针对具体的句子而言的。修辞手法的种类很多,一共有63大类,79小类,内容博杂。常见的有:比喻,比拟(又名比体,分为拟人、拟物),叠字,顶真(又名顶针、联珠),对比,对偶(对仗、队仗、排偶),反复,反问,反语,互文,借代,设问,排比,列锦,夸张,双关,通感(移觉、移就),用典,衬托(反衬、陪衬),倒装,引用,谐音,歇后,象征,回文,飞白,呼告。
(二)表现手法
凡是能使文章整体或部分产生鲜明强烈的印象,达到感染读者的艺术效果的手段或方法,都可视为表现手法。
不同的文体不同的表现手法:
抒情散文的表现手法有:
小学语文表达方式、修辞手法与表现手法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