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发生事故后,必须遵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事故现场第一见证人第一时间报告分公司、专业公司施工现场项目部经理,
项目部经理立即向分公司、专业公司经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报,安全文明
负责人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
(企业负责人
)
汇报,由公司应急总指挥决定是否
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通知公司相关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同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报警。
事故发生后,按事故上报规定,依照程序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
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局等有关部
门报告
二、发生事故后,由工地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准备相应
资料,并及时上报公司,拟定改进措施。
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
、事故的简要经过;
4
、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
、已经采取的措施;
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班组每个月要向工地填报工伤事故月报表,安全员负责将施工现场工
伤事故月报表每月月底前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工伤事故月报表、年报表要做
到及时、真实。
四、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一)轻伤、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及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
视情况派
员
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
或《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并将登记报表或报告书及时报到公司。
(二)
死亡事故:公司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
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于事故发生后
15
日内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五、发生事故的项目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
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
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对故意破坏、伪
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
有受到教
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
某公司事故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