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掘跟班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采掘跟班电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作业。
2.采掘跟班电工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3.采掘跟班电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4.采掘跟班电工必须忠于职守,精心维护,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5.采掘跟班电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6.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用具。
7.办理计划中的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部门联系安排瓦斯测试事项。
8.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弄清前一班遗留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计划。
三、操作
9.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10.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11.在采掘区内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⑴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
1%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放电。
⑵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⑶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前级电源开关再进行检查。
12.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不得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13.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14.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1%以下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工作。
15.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经公司测试组测试。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16.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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