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岗条件
1.1 机械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2 熟知《煤
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1.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2、安全规定
2.1 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2 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2.3 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2.4 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2.5 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2.6 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2.7 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好。
2.8 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
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3、操作准备
3.1 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3.2 维修工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要符。
3.3 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3.4 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3.5 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4、正常操作
4.1 维修工对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4.1.1检查各部坚固件应齐全、紧固。
4.1.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4.1.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1.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4.1.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4.1.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4.1.7减速箱,轴承温升
煤矿综采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