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安全操作要求
1.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能从事起重作业。
2.作业前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安全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4.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起重作业“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物上站人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司索工安全操作要求
1.准备吊具时对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绝不可侥幸超载或使用已报废的吊具。
2.绑扎要求:
(1)捆绑吊物时对吊物进行必要的归类、清理和检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
(2)捆绑吊物时切断与周围管、线的一切联系,防止造成超载;
(3)捆绑吊物时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内的杂物,将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防止坠落伤人;
(4)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损坏吊索;
(5)表面光滑的吊物应采取措施来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动或吊物滑脱。
3.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诱导绳长应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绳头,同时又能避开吊物正下方,以便发生意外时司索工可利用该绳控制吊物。
4.挂钩起钩时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转、摆动。
5.吊物高大需要垫物攀高挂钩、摘钩时,脚踏物一定要稳固垫实,禁止使用易滚动物体(如圆木、管子、滚筒等)做脚踏物。
6.挂钩要坚持“五不挂”:
(1)起重或吊物重量不明不挂;
(2)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
(3)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
(4)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
(5)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
7.攀高必须佩戴安全带,防止人员坠落跌伤。
8.起钩注意事项:
(1)当多人吊挂同一吊物时,应由一专人负责指挥,在确认吊挂完备,所有人员都离开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发出起钩信号;
(2)起钩时,地面人员不应站在吊物倾翻、坠落可波及的地方;
(3)如果作业场地为斜面,则应站
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安全操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