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物高处拆除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建筑物拆除方法
建筑物有人工拆除、机械拆除、爆破拆除和静力破碎4种拆除方法。
1.人工拆除
(1)拆除顺序。
①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②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③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2)拆除方法。
①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②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③拆除柱子,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④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3)拆除物的存放与管理。
①拆除物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并配备必要的洒水、排水设施。拆除后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现场垃圾堆放总量不得超过60m³。加强监管,防止渣土堆形成生活垃圾。
②渣土清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装载,苫盖严密,沿途不得遗撒。拆除工程完毕后不能立即施工的,应及时采取地面硬化措施,防止扬尘。
2.机械拆除
(1)拆除顺序:
①机械拆除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②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栏等。
(2)结构状态的监测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
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3)拆除物的存放与管理。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4)钢结构的拆除。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用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5)塔式起重机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保障措施:
①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
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