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日常例行保养,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记录。
1.2负责机械施工时人员和机械的安全及操作半径内安全防护。
1.3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限位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使用前应检查试吊并办理签证手续。
3.2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3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4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必须充足。
4、安全操作规程
4.1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建筑机械安全使用规程》JGJ33-2001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4.2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
后,方可作业。
4.3 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4.4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4.5 在起吊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
4.6 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滑脱。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4.7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采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荷载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的80%。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4.8 当起重机需带载行车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下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4.9 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4.10 起重机上下坡道应无载行驶,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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