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静设备安全风险清单
(一)设备施管体系的建立与执行
1.企业应对设备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并建立设备定期检查记录。
2.企业应对设备变更进行严格管理:
(1)变更应履行申请、审批、实施、验收程序。
(2)应全面分析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3)变更后企业应对相关规程、图纸资料等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更新;
(4)变更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掌握变更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更新情况、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及采取的管控措施。
3.企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二)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及设备的预性维修和检测
1.对于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的企业,且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或爆炸品的企业:
(1)滚动开展老旧装置自查。
(2)是否存在主要反应器、压力容器、常压储罐、低温储罐和GC1级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装置,未进行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的问题。
2.建立“一装置一策”,现有老旧装置评估出的问题隐患是否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是否按照“五定”要求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整改资金、管控措施;查看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应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设备、设施、管道、管件等。严禁未经设计或未履行变更程序增加或减少设备、管道、安全附件等,随意改变设备、管道型号和材质等。
4.企业应加强防腐蚀管理,确定检查部位,定期检测。是否存在管线壁厚腐蚀减薄,已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线介质中腐蚀性物质含量超出正常范围未加强防腐蚀检测,仍然继续使用等问题。
5.在涉及易燃、易爆、有毒介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应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减少泄漏的可能性。
6.酸、碱管道法兰未设置防喷溅措施。
7.液化烃管线上用于吹扫和置换的永久性连接点应设双阀,双阀间同时应设置单向阀、导淋和盲板。液化烃管线放空放净处应设双阀或单阀加封堵设施。
8.液化烃、液氯、液氨管道不得采用软管连接,可燃液体管道不得采用非金属软管连接。
9.承压部位的连接件螺栓配备应齐全、紧固到位。
10.现场是否存在压力管道支吊架严重变形和开裂,压力容器、储罐支座或基础下沉、倾斜和开裂等问题。
11.现场是否存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储罐外表面严重锈蚀和绝热层严重破损等问题。
12.是否存在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设备、管线(弯头、法兰、变径等)发生泄漏,未采取有效措施仍然继续
设备、电气、仪表、工艺、消防专业安全风险辨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