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董事长(总经理)安全职责:
第一条、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组织制定并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第四条、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第五条、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第六条、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第七条、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第八条、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九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条、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十二条、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第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主任安全职责
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常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奖惩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足人员;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检查督促落实;
掌握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实施;
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检查、督促及指导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对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公司执行特种行业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转岗前的培训教育制度,并保证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并确保有效实施,使之满足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生产及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项目建设做到“三同时”,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并执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先进人员提出奖励方案,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及事故责任
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