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取得试生产方案备案手续
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报相应的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明文件。
二、单机试车及工程中间交接完成
(一)工程质量初评合格。
(二)“三查四定”的问题整改消缺完毕,遗留尾项已处理。
(三)影响投料的设计变更项目已施工完毕。
(四)单机试车合格。
(五)工程已办理中间交接手续。
(六)化工装置区内施工用临时设施已全部拆除;现场无杂物、无障碍。
(七)设备位号和管道介质名称、流向标志齐全。
(八)系统吹扫、清洗完成,气密试验合格。
三、联动试车已完成
(一)干燥、置换、三剂装填、计算机仪表联校等已完成并经确认。
(二)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三)在线分析仪表、仪器经调试具备使用条件、工业空调已投用。
(四)化工装置的检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调校完毕,防雷防静电设施准确可靠。
(五)现场消防、气防等器材及岗位工器具已配齐。
(六)联动试车暴露出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四、人员培训已完成
(一)国内外同类装置培训、实习已结束。
(二)已进行岗位练兵、模拟练兵、防事故练兵、达到“三懂六会”(三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方案规程;六会:会识图、会操作、会维护、会计算、会联系、会排除故障),提高“六种能力”(思维能力,操作作业能力,协调组织能力,防事故能力,自我保护救护能力,自我约束能力)。
(三)各工种人员经考试合格,已取得上岗证。
(四)已汇编国内外同类装置事故案例,并组织学习。对本装置试车以来的事故和事故苗头本着“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已进行分析总结,汲取教训。
五、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已建立和落实
(一)岗位分工明确,班组生产作业制度已建立。
(二)各级试车指挥系统已落实,指挥人员已值班上岗,并建立例会制度。
(三)各级生产调度制度已建立。
(四)岗位责任、巡回检查、交接班等相关制度已建立。
(五)已做到各种指令、信息传递文字化,原始记录数据表格化。
六、经批准的化工投料试车方案已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一)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操作法等已人手一册,化工投料试车方 案主操以上人员已人手一册。
(二)每一试车步骤都有书面方案,从指挥到操作人员均已掌握。
(三)已实行“看板”或“上墙”管理。
(四)已进行试车方案交底、学习、讨论。
(五)事
化工装置试车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