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部分
项目
检查内容
发现问题和隐患
整改情况
检查结果
一、安全距离情况
周边安全距离
生产装置及储运设施与周边企业、道路、居住区等场所、区域的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内部安全间距
厂区内生产装置、储运设施与下列重要设施的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控制室;(2)变配电设施;(3)明火设备(锅炉、焚烧炉、火炬等)(4)办公室及人员密集的场所;(5)消防站及消防泵房;(6)其他重要设施。
消防疏散通道
厂区内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应急通道是否符合标准规定。
二、化工装置设计情况
化工装置设计
1、在役装置是否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
2、在役装置设施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设计单位是否出具变更设计文件
3、未经正规设计的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设计安全诊断,承担设计诊断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诊断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诊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企业是否整改完成
三、危险化工工艺自动控制情况
危险化工工艺
1、是否存在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工工艺
2、涉及的危险化工工艺,是否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装设了自动控制、安全联锁和紧急停车系统,自控方案是否切合企业工艺实际,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自动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投入应用,操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运用自控系统
四、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情况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1、是否明确本企业的关键装置(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和重点部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2、是否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
特种
设备
1、是否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是否存在未纳入管理的压力容器,是否存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
2、是否依法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注册、检测检验、报废注销等手续,是否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至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是否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4、是否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安全泄压措施,安全阀、防爆膜、导爆管、放空管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5、是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之现场检查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