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研究制定公司安全工作目标、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制度、规程、细则等;
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方案,审定、上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技术措施项目;
研究部署季节性的重点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开展对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设备、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审定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使用方案、并督促落实;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听取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布置安排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奖励机制,定期开展对基层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业绩检查考核工作;
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重大问题。
生产部安全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标准、制度;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五同时”;
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改进工艺、安全技术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列项,不准挪
作它用;
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安全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
及时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同时派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调查、处理,待现场勘查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制定安全生产计划,认真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参加公司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技术部安全职责
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检测数据,杜绝工艺安全事故的发生;
协同相关责任部门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做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负责安排工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工艺、安全技术规程;
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组织对职工进行工艺、安全技术教育
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