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电焊工消防安全职责
7.1 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方可进行独立焊接工作;
7.2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电焊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防火安全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焊接作业;
7.3 焊接工操作场所附近如有可燃易爆物品,必须事先进行清除,如无法清除时应采取遮盖等
隔离措施,防止由于火星及金属熔渣飞溅而引起火灾。焊接作业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认真清
查,防止留下火种,必要时要留人观察一段时间;
7.4 凡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作业,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持“动火许可证”才能进行焊接作业;
7.5 对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进行焊接,必须先进行彻底地清洗, 确实没有残存的易燃
易爆介质时,才可动火焊接;
7.6 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得焊接;
7.7 氧化瓶不得接触油脂,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混在一起,至少要保持 10 米距离;
7.8 电焊工不得将带火焰的焊、割柱放下,如要暂停作业,应关闭阀门,熄灭火焰;
7.9 使用气焊、气割时要防止回火。焊、割工具如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
7.10 电焊的电缆线要保持绝缘良好,不得借用管道、建筑构件等作为接零线;
7.11 氧气、乙炔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完,要留有不少于 0.2MPa 的压力;
7.12 乙炔瓶和氧气瓶在使用过程时两瓶间隔不得小于 5 米,与动火点间隔不小于 10 米,氧气
瓶应卧放,乙炔瓶需竖立放置;
7.13 懂得各种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电焊火灾的预防及扑救知识。
8、消控室值班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8.1 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8.2 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熟练操作各种系统;
8.3 在岗值班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记录;
8.4 对消防设施的每日定时检查,并认真记录;
8.5 每月定期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并认真记录;
8.6 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记录;
8.7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应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对火警信
号能够正确判断、及时处理。
9、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