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 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 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 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 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 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 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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