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
专项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公司发生的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
专项应急预案是我公司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当事故扩大或导致多种事故类型发生,则启动公司综合应急预案
。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同《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第
2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 响应启动
a)接警:
发生突发事件后,事件发现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或规定时限(1小时)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进行报告。特殊情况下可越级直接汇报。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根据事件的灾种、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组织上报。
b)响应级别确定:
指挥部接到报警后,要进一步查明突发事件的灾种、性质、威胁情况、危害程度和范围等情况:
1)当需要启动总体应急预案时,应迅速按照命令展开应急救援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召开指挥部会议,进行科学决策,下达联合救援命令,指挥联合救援行动;
2)当发生事故不足以启动综合应急预案时,应按照现场处置卡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3)当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时,通知各应急机构,关闭响应。
c)救援行动:
1)突发事件发生所在地人员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将人员救治作为一切工作的首位,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和灾情蔓延,将事件的损失或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2)采取救援行动的主要原则是以人为本,尽量将事故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保证现场工作人员与抢险人员的安全,经过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分析,制定有效的抢救方案,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在应急指挥和应急行动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各种通信与信息工具、应急队伍资源、应急物资装备资源、交通运输,医疗等保障措施。
d)扩大应急: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当事故进一步升级超出公司控制能力时或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等不能满足应急行动的需要,及时向政府发出请求,并负责协助政府或企业以外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实施应急行动。具体应急响应程序图见附件。
4 处置措施
(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抢险工作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2)预防为主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有效整改。
3)快速反应原则:发现问题后现场最高负责人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
4)统一指挥原则:统一领导,逐级负责,责任到人,密切配
安全培训课件:某公司火灾事故专项安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