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品取样的要求
1)取样过程中应避免与水等环境的不良因素影响,防止样品被污染。
2)取样用具(如注射器、采血管、试管、探子、铲子、匙、取样器、剪子、样品袋等)必须是经过灭菌的。
3)对采集的样品一般要求随机取样。若怀疑最有可能受病原体污染或者带有病原体的样品,可以进行选择取样。
4)根据样品种类(如盒装、袋装、瓶装和罐装),应取完整密封的样品。如果样品很大,则需用无菌取样器取样;若样品是粉末,应边取边混合;若样品是液体的,通过振摇即可混匀;若样品是冷冻的,应保持冷冻状态(可放在冰内、冰箱的冷盒内或低温冰箱内保存),而非冷冻动物产品须保持在0℃~5℃中保存。
5)取样前或取样后应在盛装样品的容器或样品袋上立即贴上标签,每件样品必须标记清除(包括品名、来源、数量、取样地点、取样人及取样日期)。
6)获取有关取样产品的信息:如样品名称、批量大小、包装类型、包装容器体积、生产线、产品编号或控制号、批量号、标签内容、包装破损状况、产品存放地点或建筑物的基本情况等。
7)当客户对所规定的取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时,应详细记录这些要求和相关的取样资料,并记入包含检测结果的所有文件中,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8)当取样作为检测一部分时,实验室应有程序记录与取样有关的资料和操作。这些纪录应包括所用的取样程序、取样人的识别、环境条件(如果相关)、必要时有抽样地点的图示或其他等效方法,如果合适,还应包括取样程序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二、食品微生物学的取样点
食品微生物的取样计划中常包括以下取样点:原料、生产线(半成品、环境)、成品、库存样品、零售商店、批发市场、进口或出口口岸。
原料的取样包括食品生产所用的原始材料、添加剂、辅助材料及生产用水等。
生产线样品是指食品生产过程中不同加工环节所取的样品,包括半成品、加工台面、与被加工食品接触的仪器面以及操作器具等。对生产线样品的采集能够确定细菌污染的来源,可用于食品加工企业对产品加工过程卫生状况的了解和控制,同时能够用于特定产品生产环节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和HACCP的验证工作。另外还可以配合生产加工,在生产前后或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样品(如地面、墙壁、天花板以及空气等)取样进行检验,以检测加工环境的卫生状况。
库存样品的取样检验可以测定产品在保质期内微生物的变化情况,同时也可以间接对产品的保质期是否合理进行验证。
零售商店或批发市场的样品的检测结果,能够反映产品在流通过程中
各类微生物样品的取样方法及要求